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高邮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GYXJ-G-202302)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高邮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GYXJ-G-202302)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高邮殡仪馆)延伸服务(GYXJ-G-******)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高邮殡仪馆)延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文游南路555-1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XJ-G-******

2.项目名称: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高邮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370万元、二标段:310万元。

3.1.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个性化主持、礼厅布景(包括围花、花架、祭台花等)、献花仪式、殡仪摄像、鲜花服务(包括遗体铺花、束花等)、影像投屏、现场音乐(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现场伴奏和人声现场伴唱)。

3.2.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门艺服务、电子礼炮、卫生棺、礼宾服务、抬棺仪式、安灵仪式、送灵仪式。

备注:第二标段中标方负责收集告别厅停灵花台上的硬币,并归其所有,但须无偿清理治丧群众遗弃物,如花圈、花篮、衣物等。该标段中标方还须无偿提供卸尸、馆内遗体接运、遗体消毒等服务,同时可从事遗体特需整容、丧葬用品销售及仓储、便民服务部,经营收入纳入总收入,依据中标结果按比例计提给馆方,与丧葬无关的商品销售不计入总收入。

此次招标既要维护采购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要考虑所有收费项目的合理性和市场现有的竞争,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合理核算成本,理性报价。

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从事相关殡仪服务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高邮市文游南路555-1号)

3.资料费300元/份

4.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不限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高邮市文游南路555-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8.5万元;二标段:15.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承办。

(1)资格后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2)资格后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③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按照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④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高邮殡仪馆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8*****350

2.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高邮市文游南路555-1号五楼

联系方式: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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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

标签: 管理服务 殡仪馆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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