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产业园供水设施二期工程(东拓)招标公告
两型产业园供水设施二期工程(东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两型产业园供水设施二期工程(东拓)已由昌发改文【2015】93号文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拨款,招标人为孝昌县两型产业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2个标段,主要建设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编号:********001)建设内容:华阳大道南(孟宗大道至凤凰大道)、华阳大道北(凤凰大道至107外延线)、凤凰大道东(华阳大道至汇通大道)、爱商东路、爱商北路、107国道西(供水公司至华阳大道),投资规模约500万元;
第二标段(项目编号:********002)建设内容:华阳大道南(孟宗大道至107国道、107国道至发展路)、晟泰西路,投资规模约500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4 根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申请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本单位、单位法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无商业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
3.5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会员注册资格;
3.9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仅允许就上述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5.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15 年9月30日17 时30 分00秒前登陆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http://183.92.128.182:8003)报名,申请人请准确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及标段和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一标段:壹拾万元整);(第二标段:壹拾万元整)在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17 时 30分之前缴纳。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如投标申请人在项目报名期间进行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会员注册、审核而导致无法或延误报名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资料费缴纳方法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9 时 30分00秒,递交地点为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纸质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6.3 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经理)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7、本招标项目严禁工程贿赂。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孝昌县两型产业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孝昌县水务局
联 系 人:丁股长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曹允明
电 话:***-********
传 真:***-********
2015年9月24日
标签: 供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