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八组庄台主干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八组庄台主干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八组庄台主干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八组庄台主干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八组庄台主干道道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

3、招标范围:旧道路面层拆除81.5m,碎石子面层整平、修整道路长约421.5m,新建15cm厚C30砼浇筑道路共计约503m,道路宽度3.2m-5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宽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预算价为******.22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审定价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包干,除区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及内容以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0、单位、集体投标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不属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12、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11、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报名时递交)

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都支行;银行账号:320*****773*********)。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无需入账,。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1日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至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

十二、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免责条款:投标人自行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仅供参考。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

4、投标人可参加2023年江都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所有工程的投标,但在全区最多只能中5个工程且每个镇最多只能中2个工程。(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同一个镇投中2个工程,则在该镇其他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全区合计投中5个工程,则在其他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023年江都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不接受中朴集团有限公司、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工鼎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报名及投标。

6、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7、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3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

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8*****135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艾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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