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团(筹)器乐与耗材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团(筹)器乐与耗材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我校的艺术团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器乐采购项目,欢迎各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竞标。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团(筹)器乐与耗材采购
2.项目内容:器乐与耗材(种类及各项具体参数见附件招标清单)
3.最高预算:*****
4.项目要求:投标方需提供竞标项目各单项报价与总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按手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所提供的器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保修和维修服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器乐采购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灯光音响、教学器材设备、乐器及乐器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有完整的器乐产品线,且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4.供应商应能够保证及时交货,并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开标前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必带,如法人不出席,还需出示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中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三、中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报价总价低于预算总价基础上最低价中标法,所报价应包含税费、运费、乐器保养费等所有费用;
四、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竞标模式,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若投标人选择线上竞标,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
3.邮寄或现场提供器乐与耗材样品试用,复核入围供应商资质(提供相关文件的PDF扫描件及现场展示原件);
4.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支付全款,完成采购。
五、投标文件要求:
1.公司介绍及资质证明(参考投标人资格要求);
2.产品质量标准、保修和维修服务承诺;
3.产品价格及供货周期;
4.售后服务承诺;
5.其他相关资料。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560-526-691会议密码:******),请提前五分钟进入会议;
线下: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407
七、付款方式
采购人不预付货款,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数量。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所需物品送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在20日内按实际验收数量付款。
八、其他要求
招标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对招标结果进行校内挂网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在20日内完成项目。如发现货物材料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实际数量额外增加的,按中标价采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2*****17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此致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26日
附件【**********&wbfileid=*******" target="_blank">附件1: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品采购明细表(艺术团器乐与耗材).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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