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奖励培育工作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奖励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认真做好全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总部企业培育工作,大力支持省内总部经济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奖励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类型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省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二)申报类型

贵州省10亿级、50亿级、10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州省规章条例,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较好,具有良好信用信誉。

2.2020年以来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总部机构,并在贵州省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开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活动。


3.在外省设立有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业务分支机构,并对外省分支机构在内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职能,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业务覆盖外省企业。

4.1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需经营1个自然年(含)以上,2022年度纳入贵州省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活动销售额为10至50亿元(人民币,下同);50亿级销售额为50(含)至100亿元;100亿级销售额高于100(含)亿元。

5.承诺10年内注册地不迁出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不改变在贵州省的纳税义务。

6.符合贵州省高质量发展要求,对贵州省批零住餐行业发挥较好支撑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贵州省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批准书(外资企业提供)、上年度纳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母公司(集团)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等授权设立总部、履行总部职能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5.申报企业省外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分公司名单及任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省内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分公司名单及任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申报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业务服务省外企业名单及销售合同复印件(省外有分支机构的企业不用提供);

(二)评选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州商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2.市州初审。市州商务局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属地发改、投促、财政、税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将推荐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

3.复核评定。省商务厅根据市(州)商务局推荐报告,组织发改、投促、财政、税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审核,经过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批零住餐总部企业拟认定名单。

4.公示认定。拟认定名单经省商务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通过省商务厅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正式下发认定通知。

三、奖励支持

对于正式认定的贵州省10亿级、50亿级、100亿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省商务厅适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给予现金奖补支持。

四、申报时间

6月15日前,各市州商务局按照评选流程完成组织申报、市州初评等工作,正式形成推荐报告,并附企业申报资料依序汇编成册,一式八份报送至省商务厅运行处,并提供相关资料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把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定、培育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强化工作力量,明确骨干力量组织开展总部企业申报、审核初评、材料报送、跟踪培养等工作。

(二)统筹兼顾,开展本级评定。要深入组织开展摸排,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健全本级批零住餐总部企业培育库。同时,可参照省级评选的做法,统筹开展市州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评选工作,省市联动合力推动总部企业示范提升。

(三)强化措施,狠抓培育提升。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承接更多的省外境外商贸企业总部落户本地。要整合政策、资金资源,对重点批零住餐总部培育企业“一企一策”强化服务、加强扶持,支持企业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辖区电商平台、连锁品牌创新经营模式,切实做大做强总部经济。

(四)认真把关,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总部企业评选工作纪律,严把材料审核关,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确保申报企业信息真实无误。对于伪造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附件:贵州省批零住餐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谭婉琳;联系电话:********


标签: 企业评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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