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网络交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直播平台监测 招标公告
昌吉州网络交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直播平台监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网络交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直播平台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JXSZB2023-13-FW
项目名称:昌吉州网络交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直播平台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玉娜、张华涛
电 话:099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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