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

204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

204 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

(G204-KCSJ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4 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204 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现就204 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地块选址位于苏鲁交界 204 国道西侧,现有 204 国道检查站以南,无名河以北的梯形地块,占地约 50.5 亩,业务区的建筑面积共约 800 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共约 100 平方米(处理大厅、磅房、岗亭等)。

本项目主要包含两大功能:

超限检测:包括站外道路两侧货车通道、业务楼、停车场、卸载区、大棚库房等。

交通检查:功能包括检查站业务楼、停车场等。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房建设施、场地硬化、动态监测设施、监控管理系统、站端管理软件和安全设施建设。

(2)勘察设计范围及周期安排

204 国道柘汪交通检查站勘察设计项目(G204-KCSJ1标段)工作范围包括:上述标段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审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所有工作结束止。

勘测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a、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b、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上述勘察资格,可由设计单位将勘察、测量任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3)投标人近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治超站(或交通检查站或公路收费站或公路服务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内容也予以认可)。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近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治超站(或交通检查站或公路收费站或公路服务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内容也予以认可)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2号

    联 系 人:张队长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25-********

    传 真:025-********

    Email:J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5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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