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5-29 至 2023-05-31
撰写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闫虹宇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阜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

四驱越野车 4台

★1.整车尺寸:长≥4630;宽≥1925;高≥1871mm。

★2.轴距:≥2745mm

★3.前/后轮距:≥1610mm

★4.最大爬坡度:≥60%

★5.接近角°:≥37

★6.离去角°:≥31

7. 纵向通过角°:≥23

8. 空载离地间隙:≥210mm

★9.油箱容积:≥75L

★10.行李箱容积:≥532/965(座椅放倒/翻折)L

★11.发动机最大功率:≥165kW

12.动机最大扭矩:≥380N.m

13.驱动:4X4

14.变速器:8AT

15.动力:2.0T

★16.车身形式:非承载式

17.前悬架系统:双横臂/螺旋弹簧前独立悬架

18.后悬架系统:五连杆/螺旋弹簧非独立悬架

19.排放标准:国ⅤI

20.驱动类型:前置4WD

21.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22.雪地/运动/舒适/经济模式

23.轮胎:245/70 R17 HT

24.操控及安全配置: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主动辅助EBA、前排预紧限力三点式安全带、主/副驾安全带未系提醒 主/副驾驶安全气囊、行车自动落锁/P档解锁.

25. 外部配置:前/后红色拖车钩、外后视镜电动调节、外后视镜手动折叠、外后视镜加热功能、后风挡加热功能、前间歇式无骨雨刷、遥控钥匙(2把)

26. 内部配置:多功能方向盘、12.3“全尺寸液晶仪表、手动防眩目内后视镜、电动车窗、前排综合取电口(点烟器/12V电源)、副驾驶位越野拉手。

27. 座椅配置:高级织物座椅、前座中央扶手皮质包覆。

28. 空调配置

29. 多媒体配置

30. 灯光配置

31. 越野配置:电控四驱分动器、防滚杠、黑色可拆卸式硬顶棚。

32.颜色:白色

33.座位:5座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自然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后院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谈判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 0418-*******
邮箱地址: 138*****641@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虹宇
电 话: 150*****039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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