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排污权意向受让信息公告(2023年第314号)
福建省排污权意向受让信息公告(2023年第314号)
经相关环保部门批准,某南平市企业拟申购氮氧化物(NOX):1.7160吨,二氧化硫(SO2):1.3800吨,化学需氧量(COD):2.6496吨,氨氮(NH3-N):0.4032吨,期限5年。意向出让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申请出让登记。
一、出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备排污许可证副本或拥有排污权的有效证明;
3、具备有权环保部门出具的可交易排污权指标审查意见;
4、出让标的来源限制条件:南平市地区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收储的储备量或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
5、相关监管部门、交易机构要求具备的条件。
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19层03单元
1、厦门、福州、南平、平潭地区—联系人:朱经理180*****702
2、泉州地区—联系人:张经理199*****536
3、莆田、三明地区—联系人:胡经理186*****781
4、宁德地区—联系人:李经理177*****687
5、漳州、龙岩地区—联系人:高经理13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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