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施工招标公告
庆元县2015年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2015年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已由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庆交[2015]63号《关于2015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配套,业主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庆元县2015年公路提升工程(县道左交线)施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实施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工程:挡土墙采用M7.5浆砌片石重力式挡土墙;桥梁、涵洞工程:1、对K4+190~K6+660段原有两座小桥跨径分别5米和5.5米,斜交角分别90度和60度,原桥宽分别5.2米和4.5米,上部结构为矩形板梁,设计在小桥的上游进行拼宽2.5米,并增设桥两侧安全带。2、对全线路基加宽路段的涵洞进行接长,涵洞形式及孔径根据原涵洞标准。全线共接长9道(盖板涵7道、圆管涵2道)。3、K1+140、K1+630、K5+730、K6+540处原涵洞孔径过小或堵塞严重,设计予以重做,重做涵洞均采用钢筋砼圆管涵,管孔分别采用1.0m、1.0m、0.5m、0.75m;
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下载:2015 年09月24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需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可到庆元县公路管理局工程科(庆元县松源街8号)不记名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2、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费每份500元,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投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4.4、交易席位费32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 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县松源镇市场路3号)。
5.3 招标人定于 2015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等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陪同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8号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七星亚龙湾小区1幢217-227号
邮 编: 323800 邮 编: 324100
联系人:胡 炳、郭飞龙 联 系 人:张 平
电 话:(0578)*******、******* 电 话:****-*******(137*****408)
传 真:(0578)******* 传 真:****-*******
招 标 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2015年09月24日
标签: 公路 晋升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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