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一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公司包头车辆段客车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一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公司包头车辆段 客车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LCL-2023-00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公司包头车辆段 客车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一次)采购人为包头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客车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1、相关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及标准按照国标、铁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文件执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图纸、明细、样件等要求。须有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1.2、执行国铁集团《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铁总运(2015)22号)、《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路客车段修规程》《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机辆(2022)39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所有产品须满足相关技术条件和检修技术条件。1.3、重要零部件技术资格审查标准:①凡纳入《中国铁路总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零部件,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②凡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对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产品实施技术资格审查的通知》中的零部件,须提供技术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③符合国铁集团最新公布技术条件标准的证明,符合附表备注中的要求。1.4、报价方必须是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代理区域至少覆盖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进口配件优先选择一级代理商,如无一级代理商报价,允许二级代理商参与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或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名投标。6、本次集体议价只接受在呼铁局物资处注册企业参加。7、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万元。8、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产品的投标。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 14:10至2023年5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1:0元、包2:0元、包3:0元、包4:0元、包5:0元、包6:0元、包7:0元、包8:0元、包9:0元、包10:0元、包11:0元、包12:0元、包13:0元、包14:0元、包15:0元、包16:0元、包17:0元、包18:0元、包19:0元、包20:0元、包21:0元、包22:0元、包23:0元、包24:0元、包25: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17: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包头车辆段

地址: /

邮编: /

联 系 人:刘欣

电话: 156*****413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8.其他

2023年5月26日

,呼和浩特,包头

标签: 客车配件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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