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与展示—媒体技术服务分包采购询价公告
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与展示—媒体技术服务分包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我单位“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与展示—媒体技术服务分包采购”项目实施询价比选,现拟邀请相关资质单位参与该项目报价询价,拟择优选取一家媒体广告公司。邀请媒体技术服务询价报价事项如下:
招标单位 |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盖章) |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与展示—媒体技术服务劳务分包采购 | ||||||||||||||||||||||||||||||||||||||||||||||||||||||||||
项目概况 | 1、建设规模:30万元以内。 2、建设地点:武汉市 3、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媒体最终投放完成为准)。 4、工作内容:制作宣传片及专题片,并负责将宣传片在指定媒体投放。 |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1、工作内容: 1.1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宣传片 武汉市地质灾害灾情介绍-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情况-建设成效,突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前后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编制宣传片脚本,脚本包括8大关键点,分别为是(1)主题内容精准定位(政治站位);(2)框架结构构建(取得成果效益);(3)人物角色设定;(4)场面设定;(5)剧情情节;(6)影调运用;(7)音乐运用;(8)镜头运用。脚本确定后,媒体组基于已收集素材中进行精选、剪辑,在考验调研工作期间全程跟拍积累素材,必要时根据特殊场景补拍镜头,拟定投放媒体和时段,及时推进宣传片过审,并按时投放广告。 宣传片的时长拟控制在30秒,拟在地铁2号线或江汉路商场显示屏投放,投放时间1个月(4周),播放频率16次/天,拟在2023年3-4月期间播放。 1.2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专题片 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重点省份建设系列报道、先进事迹和亮点项目等。 场景设定:(1)武汉市地质灾害严峻形势,(2)武汉地灾防治现状(主管部门、各区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3)先进个人事迹(市局刘奇志局长/万能副处长、蔡甸区范成波、江夏区胡立红、其他优秀网格员);(4)主要业绩(治理工程等)。 专题片的时长拟控制在10分钟,拟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辖区(分)局内网、展示屏上投放,投放时间1个月(4周),播放频率1次/天,拟在2023年3-4月期间播放。 2、工作要求 根据我院要求按时地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工作成果,最终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完成。 3、时间节点 3.1资料收集和考察调研阶段(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3.2成果编制、咨询研讨阶段(2023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 3.3成果修改完善与展示阶段(2023 年 3 月 1 日前 ) | ||||||||||||||||||||||||||||||||||||||||||||||||||||||||||
投标人(或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询价报价方式 | 本项目取费询价报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各报价单位应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充分考虑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后进行报价。 询价报价费用:无 采购方式:采用询比价方式以3家及以上单位最终报价作为比价依据,选取报价最低单位为该项目服务单位。 | ||||||||||||||||||||||||||||||||||||||||||||||||||||||||||
投标报名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贵单位若有意向,请填报以下报价材料,并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98号麦普利斯广场B座715室,电子版发送至*********@QQ.com: 1、技术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服务方案有关承诺。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注: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资格及报名资料审查,如审查结果不满足招标要求,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
投标时间 地点 |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16:00时止 地点: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98号麦普利斯广场B座7楼) | ||||||||||||||||||||||||||||||||||||||||||||||||||||||||||
其他 | 最终比选结果另行公布 | ||||||||||||||||||||||||||||||||||||||||||||||||||||||||||
联系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事项联系部门: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卫 联系电话:153*****930 | ||||||||||||||||||||||||||||||||||||||||||||||||||||||||||
主要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 | 主要技术参数 1.视频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 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3)画幅:建议采用1080p 2.音频信号源 (4)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5)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这冲、过弱。 (6)声道:立体声、双声道 (6)声音和画面同步,无明显的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7)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2.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it/s (3)视频分辨率及宽高比:视频画幅宽高比为16:9,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 (4)视频帧率为25帧/秒 (5)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3.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 4.封装 (1)视频长度以专题片10分钟,宣传片30秒 (2)视频采用MP4封装 (3)字幕与视频同步封装,无须单独提交字幕文件 2.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会议及现场拍摄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2机位及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会议及典型生态修复工程所涉及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使用高清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领导讲话及现场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适当嵌入经典图文资料,不可以有侵权行为。 (5)在拍摄前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 ||||||||||||||||||||||||||||||||||||||||||||||||||||||||||
投放要求 | 宣传片的时长控制在30秒,拟在地铁2号线或江汉路商场显示屏投放,投放时间1个月(4周),播放频率16次/天,拟在2023年3-4月期间播放。 | ||||||||||||||||||||||||||||||||||||||||||||||||||||||||||
评标标准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计分评定。评标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报价(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技术、商务二方面进行比较与评价,
各评分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1.报价评分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 2.技术、商务评分 (1)由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标专家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 (3)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 3.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 (1)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 (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 (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评委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11)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委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评标小组按照以下表格进行打分: 商 务 评分表(20分)
技 术 评分表(50分)
5.计算综合总分 (1).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投标的综合总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小组抽签决定。 | ||||||||||||||||||||||||||||||||||||||||||||||||||||||||||
注 | 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的50%。 第二次支付:中标人提交成果样片且通过中期审查,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的 40%。 第三次支付:中标人提交验收成果且通过甲方验收审查,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的 10%。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本合同技术服务成果使用权属采购人所有,其所有权和著作权如无特殊约定属中标人所有。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中标人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未按期支付中标人技术服务费用,则应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0.1%计算。 2、采购人应及时为中标人协调必要的《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与展示》编制工作条件,否则会导致中标人工作的延误甚至终止。 (二)中标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中标人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预付款。 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时,则应向采购人偿付延期损失费,每天的延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0.1%计算。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由于不可抗拒,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出现重大变更,需增减经费,双方另行商定。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以及最终技术成果均属采购人和中标人的内部机密,合同双方在未取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政府行为除外),否则对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风险责任的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标准,验收方法采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评审。 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清单 1、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宣传片(含广告投放) 2、武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专题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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