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长汀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6日16:20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菁菁、吴伟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一路6号电信大厦十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伍先生 059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菁菁、吴伟芳0591-********

项目概况

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闽兴汽车城1号楼三网通项目

1项

******

5200

采购标的主要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室内安装工程

1

机柜/机架

(1)规格:800mm*600mm*2000mm

(2)名称:用户机柜

(3)安装方式:落地式

1

2

分线接线箱

光缆分纤箱(直熔型)

12

3

光纤信息盒

光纤信息成端86盒

121

备注:根据设计图纸报价,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辅材、试验、调试等一切安装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与杨尘污染防治费等措施费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是受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②根据长汀县财政局转发《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汀财购〔2022〕2号)要求,2022年1月10日起,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 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或邮箱发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大同镇环城北路环北嘉园3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表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是投标人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2、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特定条件:

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长汀县财政局转发《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汀财购〔2022〕2号)要求,2022年1月10日起,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 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投标人须是受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二、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三、购买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 陈女士财务 电话:0591-********

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一路6号电信大厦十二楼        

联系方式:伍先生 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方式:刘菁菁、吴伟芳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菁菁、吴伟芳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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