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招标/资审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川发改基础[2020]417号、川发改基础[2020]8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川发改基础[2020]87号、川发改基础[2019]333号、川发改基础[2020]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川发改基础[2020]417号、川发改基础[2020]8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川发改基础[2020]87号、川发改基础[2019]333号、川发改基础[2020]88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JSDT(ZB)-082D-2023-04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 1标(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工期起算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服务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完成全线各站点、区间、停车场及主所等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分站点或按全线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甲方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本标段工程的消防验收。 2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2023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期起算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服务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完成全线各站点、区间、停车场及主所等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分站点或按全线出具检测报告,且配合甲方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本标段工程的消防验收。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消防第三方检测标工程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资阳线、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车辆场段、主变电所、换乘站、区间、区间风井、区间设备房、开通物业区、电缆隧道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 以上工程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简易喷淋)、消防电源及配电、其他备用电源、通风空调防火系统(正压送风、机械排烟、区间隧道射流风机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门(含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消防电梯、消防通讯、消防广播、气体消防、感温光纤等全部消防设施及相关联动设施。 2.4.2 负责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前的沟通、协调及准备工作,配合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安排消防验收相关施工单位开展消防验收工作,并负责组织、安排消防验收期间的技术交流。同时牵头完成消防验收相关文件组卷、资料移交工作。 具体工程内容见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2 个标段,分线路签订合同。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本次2个标段: 1标: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 2标: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19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及资阳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3.2.业绩要求 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日期在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1个已完成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 备注: 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具有1个已完成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备注:证明材料要求:①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或人员信息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或人员信息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的招标申请人,请于20 23 年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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