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答疑变更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FAZ*****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1日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1日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8号楼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25日

答疑变更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FA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P6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企业资信中“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疑问: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发印的工程项目招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第二项第六条明确要求不得将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做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原条件设定:违背政府招投标办法: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获得特定奖项作为评标办法和加分项,同时排除潜在投标人。

建议修定: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被评为五星级维保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P126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数据统计表中:

B17#:客梯(包含 1 台消防兼 无障碍电梯)

数量:3台

开门方向:中分

机房:有

载重kg:1350

停靠层数:15

速度(m/s):1.5

提升高度(m):49.8

井道尺寸宽*深(mm):2500*2350

门洞尺寸宽*高(mm):1300*2500

基坑深度(mm):1500

冲顶高度、机房层吊钩下净高(mm):5700\ 2550轿厢内净高要求(mm):3000

轿厢内尺寸要求宽*深(mm):2000x1500

电梯开门尺寸要求宽*深(mm):1100x2400

轿厢装修(需要/不需要):需要

电梯档次(A1/A2/B/货梯):A1 类

制冷模式:空 调

控制方式:群控

疑问:B17#:3台客梯,根据图纸中设计3台电梯的控制方式应该是:2台客梯是并联,1台消防兼无障碍电梯是单控,与招标文件清单有出入,请明确此项具体是以哪个为准?

答:B17#为3台客梯:2台客梯是并联,1台消防兼无障碍电梯是单控。清单控制价不作修改,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P62页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体系认证第2条:“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或A+信用评价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62页评标办法中企业资信:“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建议修改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客梯和货梯;②同时具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A级资质;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C.《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客梯(及货梯)安装、维修(或修理)A 级资质。”

问:根据2019年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相关要求,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已合并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不填写许可级别,最高级别时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

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合并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书不在体现“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 A 级资质;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货梯 B 级及以上资质;C.《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客梯(及货梯)安装、维修(或修理)A 级资质。”

建议修改: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客梯和货梯;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于投标人的证书要求已经列明,3.1.1.2.2项要求仅为3.1.1.2项中其中一项,投标人须满足3.1.1.2项条件之一即可。

6.招标文件第62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体系认证-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 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企业资信-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把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和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作为评分标准,只有极个别生产厂家能够满足,限制了大多数投标人。有失投标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另此条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9年7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中的第四条:“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63页,2.2.2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2022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问: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只是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工作职能是建筑行业。并不能代表其管理统筹能力,项目经理为了更好的管理好现场,配合业主正常施工。

建议修改为:电梯制造商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得2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非机电工程专业)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制造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内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3,“2.8交货及安装周期”中“合同签订后(三方合同),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供货”,与招标文件P63,“供货周期”中“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供货周期减少10天,得1分;本项满分1分。”两条对供货周期描述有所冲突,考虑到该项目台量比较大,建议以招标文件P63“供货周期中60日历天”为主;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9.招标文件P21,“(二)设备价款支付方式”中“1、签订三方协议30天内,总包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5%作为预付款。”请问上述描述的设备合同价款是否为设备合同总价的5%?

答:是。

10.招标文件P62,“投标人体系认证”中“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提供官网评定截图,考虑到维保单位评价的权威性,建议以政府官网为。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P99,“(五)界面划分”中“1.1电梯双电源动力箱由丙方安装到位。双电源动力箱之后的所有线路由乙方负责。”烦请帮忙明确电梯双电源动力箱由丙方安装到位是否指的是双电源动力箱安装到乙方(投标人)指定位置?请明确。

答:双电源动力箱由丙方安装至电梯机房中,具体位置结合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而定,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期结算不予调整。

12.招标文件P137,“10.投标报价包含以下内容:”中“(4)免费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期结束时的年检费用(如免费质保期为N年, 即年检次数/台为N+1次;包含质保维保结束时下一年的年检费用)。”,电梯行业首次电梯检验为新梯政府验收,且新梯验收费用与年检费用不同;所以上述语言描述的N+1次年检,是否可以理解为:新梯验收费+N年年检费用。

答:电梯单位承担费用包含新电梯验收费、免费质保期内(含临时维保期)年检费用及免费质保结束时下一年的年检费用。

13.招标文件P162,“(四)制造商授权书”,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电梯生产厂商,请问制造商参与投标是否还需要“制造商授权书”,烦请帮忙明确?

答:投标文件格式为通用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无需提供相应内容。

14.P62页投标人体系认证中“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该条和投标人体系认证不搭边且与企业资信属于同一类证明维保能力评分项,属于同一种能力重复打分,明显存在倾向性。建议删除或修改,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为该项目提供维保服务资质为A2及以上的得2分,以下的得1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P62页企业资信中“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该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建议修改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或在中国行业品牌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或获得五星级售后服务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第62页投标人体系认证中总分为3分,评分标准细则中总分为4分,分值设置有误。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7.招标文件第62页投标人体系认证中“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由于各个省市评选信用评价标准不同,部分省市维保信用评价最高级别为A级,无A+级别,如南京市、宁波市、福州市等。

建议此项修改为: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62页企业资信中“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电梯行业协会颁发星级维保单位名单,无官方认证认可,不具备权威性。建议此项修改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或服务认证证书)且服务能力为五星级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该证书的查询截图。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9.招标文件P143.免费质保期的确定中“(1)免费质保期(自相关项目所有电梯安装完成,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取证,临时维保期结束,并移交至业主或物业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因电梯一般多为分批次进场安装和验收,以及移交业主或物业,可能前后会相差很远。如按最后一台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取证,临时维保期结束,移交业主或物业,会导致早批次电梯质保期增加,且整个项目的供货期,以及移交时间不可控,所以此条建议修改为:(1)免费质保期(自每批次电梯安装完成,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取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4个月。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需整体移交不分批次移交,电梯单位需合理安排供货及安装)

20.招标文件P125,A3#消防电梯为贯通电梯,贯通电梯对井道深度有特定要求,轿厢需要做成深轿厢,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宽轿厢尺寸2000*1500,因深轿厢时轿厢宽度小,无法在前壁配置2组操纵箱,只能在前壁配置一组操纵箱或者在两侧壁各配置一组操纵箱。且井道深度偏小,建议后期根据中标深化图纸来调整井道尺寸。

答:井道尺寸无法调整。电梯厂家需自行考虑解决方案,若按非标尺寸生产,轿厢尺寸的调整必须经过发包人的认可。解决方案价格包含在报价中,后期结算不予调整。

21.A3#楼3台电梯要求为群控电梯,因这三台电梯有贯通梯,且停靠站不一样,如配置群控时,实际乘梯时还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有人在贯通梯1层呼梯想上3层,可能响应该外呼的是另外两台电梯,而另外两台电梯侯悌厅在对侧。考虑实际情况,建议这三台电梯改为单控。

答:1#2#电梯为群控电梯,消防电梯为单控电梯。清单控制价不作修改,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2.A3#楼2#电梯井道右前侧有450*800角柱,因需在侧墙安装导轨支架,与该角柱有干涉,建议后期在做圈梁时考虑将该角柱包进来,实现侧墙内壁平整

答:圈梁无法调整,电梯厂家需自行考虑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价格包含在报价中,后期不允许以此项为由申请费用补偿。

23.请明确A1装潢档次要求轿厢配置主副操纵箱,显示器尺寸≥10.4寸多媒体液晶显示,请问主副操纵箱是分别配置2个≥10.4寸多媒体液晶显示还是配置一个就可以了?

A类装潢要求轿厢后壁中板镜面不锈钢,请问非无障碍电梯也需要按此要求配置吗?

答:配置1个≥10.4寸多媒体液晶显示器即可;A类装潢要求按A类标准执行。

24.招标文件P3: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三方合同),接招标人正式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供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4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书(共计60个日历天)。如投标人可承诺缩短供货周期,以投标人承诺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P63:1.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供货周期减少5天,得0.5分;2.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供货周期减少10天,得1分;本项满分1分。注:1.供货周期减少不足5天不得分,超过5天且不足10天,按5天计算得0.5分,超过10天得1分。2.如投标人承诺缩短供货周期,则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于供货周期的要求做同步调整。

疑问:按照交货及安装周期描述本项目交货期是20天,安装周期是40天,共计60天,评分标准中的提到的60日历天指的供货周期与前述交货期20天冲突,请明确。

另因本项目为大载重客梯和货梯,交货期需要50个日历天,电梯交货期20天无法满足,请调整。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5.原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已废止,建议本项目按照新规范GB/T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执行。

答:按新规范GB/T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执行。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

26.招标参数要求货梯轿厢尺寸为1600*2500,开门宽1400mm,该轿厢面积已超过新国标GB/T7588-2020要求,无法验收,建议在满足新国标要求下,轿厢尺寸调整为1600*2450mm,以通过验收。

答:按新规范执行,允许调整轿厢尺寸为1600*2450mm。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原评分项:

企业资信

2分

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现变更为:

企业资信

2分

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电梯行业协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招标文件原评分项:

供货周期

1分

1.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供货周期减少5天,得0.5分;

2.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供货周期减少10天,得1分;

本项满分1分。

注:1.供货周期减少不足5天不得分,超过5天且不足10天,按5天计算得0.5分,超过10天得1分。

2.如投标人承诺缩短供货周期,则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于供货周期的要求做同步调整。

现变更为:

工期

1分

1.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工期减少5天,得0.5分;

2.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60日历天基础上,工期减少10天,得1分;

本项满分1分。

注:1.工期减少不足5天不得分,超过5天且不足10天,按5天计算得0.5分,超过10天得1分。

2.如投标人承诺缩短工期,则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于工期的要求做同步调整。

3.招标文件原评分项:

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6分

根据本项目所投客梯、货梯的品质、性能、速度、载重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4<F≤6分,良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

注: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等。

现变更为:

制造厂家的制造技术实力

5分

根据本项目所投客梯、货梯的品质、性能、速度、载重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4<F≤5分,良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

注: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等。

4.招标文件原评分项:

投标人体系认证

3分

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证齐全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现变更为:

投标人体系认证

4分

1.制造商或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证齐全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21-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5.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制造商授权书”、“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

6.原招标文件中: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43

商务文件:27

投标报价:30

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42

商务文件:28

投标报价: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8号楼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24日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创新科技园二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AZ*****

1.本项目补充如下内容:

评标基准价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报价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计算

(1)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其他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则直接取全部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0]37号文件)。”

3.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自行承诺“我方承诺:我方为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8号楼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10日

标签: 科技园 安装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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