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大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大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现有机关办公区实际需求,拟就机关大院零星修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大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 注

一、大院凹陷路面修缮

1

凹陷混凝土沥青路面基层开挖

83

机械开挖剔凿及人工清理。

2

凹陷混凝土沥青路面垫层碎石铺装

83

铺装厚度150mm。

3

C25混凝土铺设

83

铺装厚度200mm。

4

沥青铺设

83

铺装厚度100mm。

5

道路画线

m

20

画线宽度:100mm

二、大院PE给水管更换

1

PE给水管110*1.6mpa

m

50


2

PE给水管75*1.6mpa

m

20


3

PE给水管63*1.6mpa P

m

21


4

63PE给水弯头

5


5

75*63给水三通

3


6

给排水更换人工

m

91

含原管拆除

三、其它项目

1

垃圾清理及外运

1


四、服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五、本采购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分次支付采购款项。第一次付款:采购方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中标方完成项目总量的一半,向采购方提出申请,经查验确认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次尾款:中标方完成全部项目提交给采购方验收,经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合同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七、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相关业绩材料(如有请提供)。

八、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九、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投标文件于2023年5月29日18:00之前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再受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771-*******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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