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西部同心县清水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罗山西部同心县清水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西部同心县清水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己由《关于罗山西部同心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3〕77号)及《关于变更罗山西部同心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三期)项目名称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3〕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等别为V等,地震基本烈度为VIII度,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VIII度。主要建设内容有朝阳村(同心县河西镇)治理区工程、南阳村(同心县丁塘镇)治理区工程及窑山村(同心县田老庄乡)治理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同心县河西镇朝阳村、丁塘镇南阳村、田老庄乡窑山村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02日18:00,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等资料如有需要,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凭授权委托书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过期不候。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零元(¥: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同心县新区
联系人:马文学
联系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楼1-401室
联系人:王明明
电话:181*****46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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