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兴隆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兴隆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兴隆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兴隆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预算金额:******.00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的投标;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①营业执照,要求提供原件和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审核地点: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151*****973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2)文件售价:纸质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U盘)。
(3)购买时间:自2023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973。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答疑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发至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现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县支行
账户名: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天
注:银行汇款单原件或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开标现场需递交。现场不递交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上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0314-*******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恒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151*****973
标签: 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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