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上海》2023年第4期青浦区:以案普法,共建无烟城市

《健康上海》2023年第4期青浦区:以案普法,共建无烟城市

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某桌球俱乐部存在公共场所吸烟问题。卫生监督员于对该桌球俱乐部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对外营业中,现场在台球区查见张贴有禁烟标志。在休息区桌上查见一次性杯子,内有烟蒂数枚,现场未查见有人正在吸烟。现场查见控烟管理制度、控烟宣传资料、控烟巡查资料。经调查,本机关检查时在现场休息区桌上查见的一次性杯子,内有烟头数枚,杯子是客人喝水的,客人抽烟后把烟蒂放在里面,不是该场所设置的烟具,有顾客在室内抽烟时该场所没有做到及时劝阻。经《上海市卫生监督系统》查询得知,该场所因禁止吸烟场所未履行禁烟义务曾被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壹次。

本机关确认:该场所在禁止吸烟场所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未履行禁烟义务且曾被行政处罚壹次。

处理结果:

该场所在禁止吸烟场所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未履行禁烟义务,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且该场所因禁止吸烟场所未履行禁烟义务曾被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壹次,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该场所的行为属于一般情形中的“因违反第九条规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节,符合“处5000元及以上,*****元以下罚款”的裁量幅度,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场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青浦卫监)

标签: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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