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发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的通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发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加强我市环评技术单位管理,规范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4月份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54个,60分以上的项目49个,60分的项目1个,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一)评分60分的项目(1个):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市星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项目位置图有误;⑵环评提供的《安全数据单》无法提供原料VOCs含量小于10%支撑依据,应核实原辅材料VOCs含量;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不具体;⑷专项评价设置要求不明确。
(二)评分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1.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区敏感点调查不全、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不完整等问题;⑵环境噪声监测敏感点设置错误;⑶废气源强分析中粉尘废气部分参照排污核算系数错误,混淆了花岗岩板及异形石板材的产排污系数;⑷原辅材料用量和产品规模不匹配。
2.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唐永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评未进行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核算;⑵环评未对现有环保工程建设运营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未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⑶扩建后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依托现有环保工程,环评未论证扩建工程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可行性;⑷主要原辅材料胶黏剂使用情况应进一步核实。
3.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林永水)。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安海湾为项目远期生活污水受纳水体,而非项目周边附近水体;⑵项目噪声敏感点监测点位、编号与实际不符;⑶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遗漏;⑷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存在标准适用错误;⑸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未注明具体类别标准。
4.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编制主持人:李平平)。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冷却用水量及各冷却工序需进一步核实;⑵生产工艺流程各产污节点、污染源强核算的参数取值依据及计算过程不够细化;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数据来源不明晰;⑷缺失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内容;⑸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误;⑹活性炭用量及废活性炭产生量需进一步核实 。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环评文件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泉州市环评文件编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泉环保评〔2021〕42号),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加强质量管控,在3个月内分别向南安生态环境局、安溪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请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各自项目编制主持人,安溪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启动失信记分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专业性和审批的权威性。同时,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后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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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加强我市环评技术单位管理,规范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4月份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54个,60分以上的项目49个,60分的项目1个,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一)评分60分的项目(1个):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市星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项目位置图有误;⑵环评提供的《安全数据单》无法提供原料VOCs含量小于10%支撑依据,应核实原辅材料VOCs含量;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不具体;⑷专项评价设置要求不明确。
(二)评分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1.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区敏感点调查不全、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不完整等问题;⑵环境噪声监测敏感点设置错误;⑶废气源强分析中粉尘废气部分参照排污核算系数错误,混淆了花岗岩板及异形石板材的产排污系数;⑷原辅材料用量和产品规模不匹配。
2.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唐永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评未进行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核算;⑵环评未对现有环保工程建设运营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未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⑶扩建后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依托现有环保工程,环评未论证扩建工程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可行性;⑷主要原辅材料胶黏剂使用情况应进一步核实。
3.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林永水)。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安海湾为项目远期生活污水受纳水体,而非项目周边附近水体;⑵项目噪声敏感点监测点位、编号与实际不符;⑶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遗漏;⑷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存在标准适用错误;⑸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未注明具体类别标准。
4.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编制主持人:李平平)。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冷却用水量及各冷却工序需进一步核实;⑵生产工艺流程各产污节点、污染源强核算的参数取值依据及计算过程不够细化;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数据来源不明晰;⑷缺失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内容;⑸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误;⑹活性炭用量及废活性炭产生量需进一步核实 。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环评文件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泉州市环评文件编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泉环保评〔2021〕42号),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加强质量管控,在3个月内分别向南安生态环境局、安溪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请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各自项目编制主持人,安溪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启动失信记分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专业性和审批的权威性。同时,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后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加强我市环评技术单位管理,规范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现将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4月份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54个,60分以上的项目49个,60分的项目1个,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一)评分60分的项目(1个):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市星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0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项目位置图有误;⑵环评提供的《安全数据单》无法提供原料VOCs含量小于10%支撑依据,应核实原辅材料VOCs含量;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不具体;⑷专项评价设置要求不明确。
(二)评分60分以下(不及格)的项目(4个):
1.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付雄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区敏感点调查不全、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不完整等问题;⑵环境噪声监测敏感点设置错误;⑶废气源强分析中粉尘废气部分参照排污核算系数错误,混淆了花岗岩板及异形石板材的产排污系数;⑷原辅材料用量和产品规模不匹配。
2.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唐永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环评未进行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核算;⑵环评未对现有环保工程建设运营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未明确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⑶扩建后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依托现有环保工程,环评未论证扩建工程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可行性;⑷主要原辅材料胶黏剂使用情况应进一步核实。
3.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编制主持人:林永水)。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安海湾为项目远期生活污水受纳水体,而非项目周边附近水体;⑵项目噪声敏感点监测点位、编号与实际不符;⑶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遗漏;⑷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存在标准适用错误;⑸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未注明具体类别标准。
4.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编制主持人:李平平)。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⑴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冷却用水量及各冷却工序需进一步核实;⑵生产工艺流程各产污节点、污染源强核算的参数取值依据及计算过程不够细化;⑶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数据来源不明晰;⑷缺失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内容;⑸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误;⑹活性炭用量及废活性炭产生量需进一步核实 。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南安市智源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30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2万平方米项目”、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省泉州市益展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8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圣宝龙卫浴水暖配件及花洒洁具、铜棒生产项目”环评文件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泉州市环评文件编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泉环保评〔2021〕42号),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加强质量管控,在3个月内分别向南安生态环境局、安溪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9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请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各自项目编制主持人,安溪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泉州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项目编制主持人启动失信记分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专业性和审批的权威性。同时,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后续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
附件:2023年4月份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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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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