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8日19:2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惠、肖洁、王园 电话: 0991-*******、181*****872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181*****872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奎屯路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彦新 09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惠、肖洁、王园 0991-*******、181*****872 |
项目概况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557
项目名称: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新疆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技术规程及要求,利用新疆森林和草原风险普查成果,以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森林资源、建筑物、人口、经济等相关数据,进行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防治区划,并形成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提交项目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能力,有效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3)由于本项目需要利用新疆森林和草原风险普查成果完成评估工作,涉及到的基础性工作存在专业性强、涵盖面广的特点,供应商须提供能够在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平台中获取全疆普查成果数据的证明文件。(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证明材料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员参加时提供: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供“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平台”中可获取全疆普查成果的系统页面截图;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奎屯路13号
联系方式:王彦新 0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周惠、肖洁、王园 0991-*******、181*****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肖洁、王园 电话: 0991-*******、181*****872
电 话: 0991-*******、18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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