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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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闽建筑 2023 10 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 2022 年版部分
条款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 2022 年版通用本第 2 章第 2 节投标须知第 18.3
款第 1项,即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予以
删除。投标保函附件 2-1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 2-3
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 件条款予以相应删除。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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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是否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
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潜在投标
人数量使用的评标办法等因素在招标文件中自行明确。
本通知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实施,即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按本通知的要求实
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4 月 28 日
此件 主动公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8 日 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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