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09:4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鄢曼君、陈伟圣、缪雨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象园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文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9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鄢曼君、陈伟圣、缪雨芳 |
项目概况
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
项目名称: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金融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氛围提升货物采购项目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移动金属展示台:金属烤漆,移动万向轮等,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清单按“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否则报价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 ,邮箱:fjczxzb@126.com)。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5810601。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具体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4.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6.响应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根据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清单按“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否则报价无效。
注:
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象园路33号
联系方式:林文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鄢曼君、陈伟圣、缪雨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曼君、陈伟圣、缪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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