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毕节市中心血站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毕节市中心血站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毕节市中心血站拟报废血液辐照仪一台。按照毕节市财政局(毕财国资〔2021〕15号文件规定,对该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公示:
一、资产基本信息
血液辐照仪一台,资产卡片编号*********,入账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资产账面原值2,275,000.00元,累计折旧2,275,000.00元,账面价值0.00元。该设备内含1枚铯-137放射源(放射源编码:0312C*******,属Ⅱ于类放射源,出厂日期:2012年12月20日,出厂活度:4.44X1013Bq),因为没有相关业务,该设备自2020年下半年闲置至今。
二、资产现状
该血液辐照仪从投入使用至今已达10年,达到推荐使用年限。并且长期闲置未再使用。由于该放射源为Ⅱ类放射源,属于重点管控的放射污染源,无修复使用的条件和价值。
三、处置依据
1.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I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合同规及处理定,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3个月内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该放射源目前已闲置3个月以上,按要求应做退役处理。
2.毕节市中心血站委托贵州中联信会计事务所进行经济鉴定。根据鉴定意见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共计1项,资产账面原值2,275,000.00元,累计折旧2,275,000.00元,账面价值0.00元。
3.根据《中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党组2023年第2次党组会会议纪要》(〔2023〕2号),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原则同意毕节市中心血站按照相关条例规定报废血液辐照仪,并对放射源进行退役处置。
四、处置原因
该固定资产已达到推荐使用年限,设备使用放射源为Ⅱ类放射源,属于重点管控的放射污染源,单位每年要投入相关的人员做日常管理及维护、每年的工作场所年度监测评估费用,管理成本高,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无修复使用价值。
五、处置方式
报废报损。
六、拟处置价格
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放射源退役处置公司。
七、公示期限: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电话:0857-*******)、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 0857-*******)反映。
附件:《固定资产损失、报废明细表》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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