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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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 交易编号 | ZYXYDBLC-2023-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尤利锋 | 联系电话 | 138*****78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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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5-29 11: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5-31 11: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31 1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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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001 | ZYXYDBLC-2023-01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被邀请的三家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且与本项目特征相符,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ZYXYDBLC-2023-01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采购内容:镇原县2023年新建淤地坝(4座)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最高限价:每座坝限价*****元,最高共计******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受邀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具备林地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师职称,并有同类工程经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提供近年来同类工程相关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5月29日11时00分至2023年5月31日11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于2023年5月31日18时前送至镇原县水土保持管理局(镇原县林水大厦9楼911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9楼
联系人:尤利锋
电话:138*****783
2023年5月29日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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