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邀请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邀请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邀请询比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ZCCG-XB-2023-7-1

1.3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1.7采购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包括广州水务资产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需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项目合同,常年法律顾问费按年度支付。

1.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书》。

2.2项目工期及进度管理:服务期为:服务期限为三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期限以服务合同为准。

2.3地点: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2.4质量要求与成果: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成果如下:

2.4.1.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解答采购人日常法律咨询(主要涉及合同审核、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国企改革、项目投融资、知识产权、土地开发、合规审查、国有资产交易等方面业务),依法提供建议或意见,并应采购人的要求出具日常书面法律意见书,防范法律风险;

(2)法律文书服务:制订、完善主营业务常用格式合同,协助建立规范合同文本体系;参与日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草拟、审查釆购人重大项目或事项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章程等);根据采购人需要,以法律顾问单位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

(3)章程及制度服务:参与采购人公司章程修订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的合法合规性审核;

(4)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建议;

(5)法律培训服务:对采购人进行每年至少2次法律培训,培训内容由采购人选定;

(6)法律信息服务:不定期向采购人介绍宣传与采购人经营发展相关的政策、法律信息及动态,并提出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经营资质、商标、专利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事务,应要求到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查询档案、信息等;

(7)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采购人法律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供风险评估及法律建议,协助采购人适时完善或更新相关法律文件格式文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等以降低法律风险;协助采购人建立长期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8)法律纠纷案件分析: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及相关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分析,为案件后续实际诉讼及仲裁提供相关支持;

(9)应采购人要求,参与与采购人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或业务会议,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2.4. 2服务要求

(1)采购人能够及时联络到联系律师;

(2)对采购人咨询的法律事务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2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按时出席有关会议或谈判;对于重要会议或谈判,须由联系律师亲自出席,并根据会议或谈判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4)对于需审核的合同、制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书、律师函等),一般应在收到需修改文书后24小时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但至迟不超过72小时;起草合同和其他法律服务文件,一般应在接受任务后48小时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和法律服务文件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但至迟不超过120小时;

(5)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法律文书应由联系律师或授权人亲自审核签署;

(6)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详细了解送审法律文件或咨询问题、研讨事项的背景资料等,切实了解项目采购人关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意图。

2.5其他:

2.5.1知识产权转移

在项目完成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人转移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相关文档。

2.5.2售后服务

在协助采购人完成以上项目内容后,还应提供为期六个月的售后服务,协助风险内控合规体系持续改进,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

(1)为采购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支持,及时解决体系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2)以邮件方式提供内控风控合规领域的最新动态信息。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依法设立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有效年审页)。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类似业绩(同类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为企业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首页及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封面,合同主要服务条款页,合同项目金额页,双方负责人签订合同落款和日期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5)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格式见《响应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项目服务提供出现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5月 29日 12 时00分至2023年 6月 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现场领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6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2)现场咨询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供水燃气大厦416-1号6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联系咨询电话020-********,联系人:谢先生。

4.3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日 12 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

指派专人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六楼办公室(接受快递方式)。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6.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办公室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六楼办公室 。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部门,电话:(020)********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六楼办公室

邮 编:******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20-********

电子邮箱: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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