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青龙港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青龙港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开展南通市海门区青龙港水利风景区创建申报工作,包含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自评报告与申报资料汇编、专家评审等。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1) 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利风景区相关规划编制 (2) 自2018 年 1月1 日以来具有水利遗产、水文化或水情教育相关规划业绩 (3)自2018 年 1月1 日以来具有水利风景区或水工遗产申报咨询方面业绩(提供2个申报成功事例相关材料)。
3、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报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北京路600号),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注: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投标。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2点,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水利局二楼会议室登记,同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采购为固定总价,最高限价28万元。
6、项目实施内容和要求:开展南通市海门区青龙港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并负责后续申报审查等相关工作。
7、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3家时,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8、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投标单位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履约金由招标单位收取,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退回。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根据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展相关工作、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将列入海门区水利局自行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任何自行采购项目投标。
9、工期:20日历天。
10、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中标价的30%,乙方编制的风景区规划通过专家审查付至合同价的50%、创建验收通过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
11、咨询联系人和电话:郁杰弓 ********
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报价单参考样本
报价单
报价单位: (公章)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南通市海门区青龙港水利风景区创建项目 | 项 | 1 | |||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
X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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