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0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0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0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信息化系统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碑店发改备字【202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荣乌高速新线张六庄综合养护中心,场站用地150亩。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按照建设高效化、绿色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智能工场目标,建设可视化管理平台及综合控制室LED显示系统和数据机房及基础信息集成系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视化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综合控制室和数据机房,打造安全、环保、能源、人员、车辆、智能过磅、智能巡检等多方位的信息集成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09:00至2023-06-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和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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