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高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清河高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90039 建筑工程|
一、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已由清河区有关部门批准修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
(2)、工程名称: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3)、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4)、招标范围:教学楼加固改造工程;
(5)、工程建设地点: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1号;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标准;
(7)、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2016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格。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登陆网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3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5、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600.00元(招标文件500元,代理公司收取495元,新点软件公司收取100元,手续费5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开标前2日汇至代理公司指定帐户)。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月23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清河区城建局4楼开标室。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区城建局4楼开标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
联 系 人:张宏国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启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金城国际B座1单元602室
联 系 人:朱培俭
联 系 电 话:***-********
日 期:2015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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