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的房本未执行回

刘波的房本未执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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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2)内0802执恢159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秋华城D区D13号楼03号车库转移到张秀梅、魏宾光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巴市不动产权第*******,产权证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2)内0802执恢159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刘波

坐落:临河区金秋华城D区D13号楼03号车库

不动产权号:蒙(2021)巴市不动产权第*******

联系电话:*******

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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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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