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的房本未执行回
刘波的房本未执行回
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2)内0802执恢159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秋华城D区D13号楼03号车库转移到张秀梅、魏宾光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巴市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2)内0802执恢159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刘波
坐落:临河区金秋华城D区D13号楼03号车库
不动产权号:蒙(2021)巴市不动产权第*******号
联系电话:*******
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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