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东亚和崇左蜜朋通勤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崇左东亚和崇左蜜朋通勤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通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方: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工业大道35号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下文统称“采购方”)为了员工从家中往返工作地点方便,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通勤运输服务,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通勤运输服务需求采购方通勤运输服务需求及数量具体详见附件1《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运输服务需求表》
二、 服务要求2.1驾驶员要求
2.2.1响应方驾驶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2.2响应方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2.3响应方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2.2.4响应方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2.2车辆要求
2.2.1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的要求;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2.2.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2.2.3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
2.3运输基本要求
2.3.1响应方不得将采购方乘车人员交给他人运输,不得甩客,不得敲诈,不得使用低于规定的类型等级的车辆承运。
2.3.2响应方应为采购方乘车人员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2.3.3响应方应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乘客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性保险;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承运人责任险至少20万/人、乘客险至少5万元/座位,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
2.3.4响应方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2.3.5响应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招揽采购方人员外的旅客乘车。
2.3.6响应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如需临时调换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2.3.7响应方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响应方应妥善解决,提供换车服务,保障采购方需求。
2.3.8 响应方不得将运输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2.4 安全责任要求
2.4.1响应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甲方乘车人员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甲方乘车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响应方有足够证明伤亡是甲方乘车人员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2.4.2 在运输过程中乘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响应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5 其他要求
更多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通勤运输服务合同》。三、 合格响应方的资质要求3.1一般资质要求:
3.1.1响应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等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1.2响应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1.4响应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3.2特殊资质要求
3.2.1 响应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响应方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运营车辆,且响应方投入运输的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证》,车辆登记日期应晚于2017年5月1日。
3.2.3响应方驾驶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持有相应车型驾驶资质证件3年以上,安全驾驶技术熟练,文明懂礼貌,有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和敬业态度。
四、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4.1有意向参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方,须在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汇入采购方指定帐户(备注为:通勤运输服务磋商保证金)。
户 名: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
开户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账号:2102 1120 1924 8009 652
4.2响应方需以对公账户汇入采购方指定账户,即公对公转账。严禁以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即使是法人代表个人账户转账,采购方也不认可)。
4.3未按照规定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方拒绝。
4.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4.5确定成交响应方后,成交响应方所缴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6采购方与成交响应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将通知未成交响应方提交《关于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待采购方收到申请后,采购方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响应方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4.7响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造成采购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损失以及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成本),响应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响应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采购方通知的期限内与采购方按附件四全部条款签订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①响应方自身原因;②市场行情原因;③响应方提出任何附加(补充)条件遭到拒绝;④响应方对第三章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修改;⑤其他原因。
(2) 响应方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 响应方有串通竞争性磋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竞争性磋商的;
(4) 响应方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 响应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遭到拒绝后,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的;
(6) 响应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五、 竞争性磋商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方应根据下列内容及要求,分别装订成册。
6.1报价文件
(1) 报价单;
(2) 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6.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商务文件加盖公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注“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
6.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方应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5日16: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iangping@easugar.com),供采购方竞争性磋商小组预审。
(2) 响应方应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5日16:00时前通过邮寄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资信、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1份,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3) 采购方竞争性磋商文件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 | 梁萍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 |
电话 | 0771-5538 516 |
收件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
文件备注 | 通勤运输服务项目 |
6.7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如经磋商,响应方重新递交报价的,从响应方递交最终报价之日起算90日历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方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 总协调人响应方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项目以及后继事宜。总协调人必须由响应方的在职人员担当,响应方需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采购方与其进行联络。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响应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方。
八、 竞争性磋商及评审8.1竞争性磋商时间: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8.2竞争性磋商地点: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8.3采购方对各个响应方的文件进行审查后,如需响应方进行磋商,将会提前一天发出通知邀请响应方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8.4最终报价:经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可给予响应方最终报价的机会,响应方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方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
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响应文件;
3)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响应文件;
5) 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6) 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响应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7) 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 未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
9) 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确定成交响应方9.1采购方将对响应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确定成交响应方。
9.2成交响应方确定后,采购方向响应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响应方,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9.3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方理解并同意,采购方不一定会接受最低的报价,如响应方的报价高于采购方预期价格或竞争性响应文件未满足采购方的要求的,采购方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响应文件,并有权选择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 合同签订确认成交响应方后,成交响应方应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10.1合同期限: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0.2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通勤运输服务合同》(拟签定版),响应方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第三章合同条款,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证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十一、 竞争性磋商流程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方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采购方与响应方进行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方需求)→确定成交响应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十二、 监督部门十三、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方风险管理及合规部,邮箱:cg@easugar.com; 电话:0771-*******。十四、 业务咨询采购方 |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
网站 | www.easugar.com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 ||
咨询事项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通勤运输服务项目响应事项 | 梁萍 | 0771-5538 516 | liangping@easugar.com |
通勤运输服务项目需求解读 | 郭薇薇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方: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5月10日
附件1:《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运输服务需求表》
运输期限 | 车型 | 单位 | 数量 | 座位数量 | 每天运行次数 | 每天运输安排 | |||
A线旧车站——新厂 | A线新厂——旧车站 | B线龙胤广场——新厂 | B线新厂——龙胤广场 | ||||||
11月到 次年2月 | 34座 | 辆 | 5 | 170 | 14 | ① 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② 15:25城区出发,1辆34座车型,16:10前抵达。 ③ 23:25城区出发,1辆55座车型,0:10前抵达。 | ① 8: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② 16:40出发,2辆34座车型。 ③ 17: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④ 0:40出发,1辆55座车型。 | ① 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② 15:25城区出发,1辆34座车型,16:10前抵达。 ③ 23:25城区出发,1辆55座车型,0:10前抵达。 | ① 8:40出发, 1辆34座车型。 ② 16: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③ 17: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④ 0:40出发,1辆55座车型。 |
55座 | 辆 | 2 | 110 | 4 | |||||
每天18车次,约25公里/车次。 | |||||||||
3月-9月 | 34座 | 辆 | 5 | 170 | 16 | ① 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② 15:25城区出发,1辆34座车型,16:10前抵达。 ③ 23:25城区出发,1辆34座车型,0:10前抵达。 | ① 8: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② 16:40出发,1辆34座车型。 ③ 17:40出发,2辆34座车型。 ④ 0:40出发,1辆34座车型。 | ① 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② 23:25城区出发,1辆34座车型,0:10前抵达。 | ① 17:40出发,2辆34座车型。 ② 0:40出发,1辆34座车型。 |
55座 | 辆 | 0 | 55 | 0 | |||||
每天16车次,约25公里/车次 | |||||||||
10月 | 34座 | 辆 | 5 | 170 | 10 | 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17:40出发,3辆34座车型。 | 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17:40出发,2辆34座车型。 |
每10车次,约25公里/车次 | |||||||||
运输线路 | A线(旧城区):旧车站→南国医院→上上城→丽江小区→旧二师门口(中医院)→ 二桥头(劳动局)→江北菜市→江北财政所→旧厂→江州公路局(公交牌)→水运公司(公交牌)→江南石油公司斜对面(公交牌)→华门新都(公交牌)→君临天下(公交牌)→幸福家园→新厂 | ||||||||
B线(新城区):龙胤广场→维纳斯酒店(公交牌)→阳光名邸(公交牌)→百城茗都(公交牌)→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牌)→花山新城路口(公交牌)→市人民医院→汇豪城→凭祥小区→幸福家园小区→新厂 | |||||||||
备注 | 1、采购方(崇左东亚新糖厂)地址:广西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工业大道35号。 2、每条路线每个站点需求车辆须停靠至少1分钟。 3、以上用车数量仅供参考,具体用车数量以行政科根据工厂生产情况安排为准。 |
一、资信文件
资信文件附件1-1:
磋商声明书
致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响应方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通勤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 我方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根据贵方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4. 若成功成交,我方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贵方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按磋商文件、合同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我方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6.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如经磋商,我方重新递交报价的,从我方递交最终报价之日起算90日历天。
7. 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竞争性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贵方的合法权益。
9. 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10.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贵方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 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作为本声明书的附件]。
1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响应方全称(公章):
日期: 202年月日
附件1-2
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资信文件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 (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通勤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磋商、合同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
响应方全称(公章):
日期: 202年 月日
附件1-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1-4: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
二、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附件2-1: 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商务文件附件2-1-1:
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响应方单位全称(公章):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 报告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期: 202 年 月 日
三、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附件3-1:
车辆保险种类及投保金额一览表
保险名称 | 投保类型 | 保险公司 | 投保金额 | 备注 |
机动车损失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第三者责任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盗抢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车上人员(驾驶人)责任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不计免赔险 | 向保险公司投保 | |||
意外险 | ||||
备注:
1. 同时附车辆保险单;
2. 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202年月 日
技术文件附件3-3:
备案/登记车辆汇总表
序号 | 生产厂家 | 品牌型号 | 车牌号 | 核载人数 | 动力类型 (汽油、柴油、新能源等) | 产权归属 | 车辆登记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备注:
1.同时附车辆行驶证;
2.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响应方名称(公章):
日期:202年月 日
技术文件附件4-4:
驾驶员登记表
序号 | 驾驶员姓名 | 年龄 | 准驾车型 | 初次领证时间 | 在本公司服务年限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备注:
1.同时附驾驶员驾驶证;
2.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响应方名称(公章):
日期:202年月 日
五报价文件
附件5-1: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通勤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报价单
报价 车辆类型 | 车辆 核载人数 | 车辆 登记日期 | 乘客险 投保金额 | 报价 车辆数量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 | 单程不含税报价(元/辆/次) | 增值税 税率(%) | 单程含税报价 (元/辆/次) | 备注 |
白天班(7:00-18:30接送时间段) | |||||||||
白天班(7:00-18:30接送时间段) | |||||||||
夜班 (第1天23:00—第2天02:00接送时间段) | |||||||||
夜班 (第1天23:00—第2天02:00接送时间段) |
说明:
1、 适用车型单程含税价格=适用车型单程不含税价格*(1+适用增值税税率)。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为结算基础,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结算当期适用税率执行。
2、 最终实际结算金额=适用车型单程含税价格*该车型实际运行次数。
3、 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响应方针对报价文件,有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可附在报价单后面。
4、 承运人责任险至少20万/人、乘客险至少5万元/座位,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
响应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 月份 | 线路 | 目前车辆排班情况 | 派车方案 | |||
每日派车方案(数量/座位数量/燃油或者电动) | 合计每日派车 | 是否满足用车需求 | 备注 | ||||
1 | 11月到次年2月(4个月) | A线城区(旧车站——新厂) | ①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xx座燃油/电动汽车:xx辆 | 是/否 | |
2 | A线城区(新厂——旧车站) | ①8:40出发,1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3 | B线城区(龙胤广场——新厂) | ①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4 | B线城区(新厂——龙胤广场) | ①8:40出发, 1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5 | 3月到9月(7个月) | A线城区(旧车站——新厂) | ①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6 | A线城区(新厂——旧车站) | ①8:40出发,1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7 | B线城区(龙胤广场——新厂) | ①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8 | B线城区(新厂——龙胤广场) | ①17:40出发,2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9 | 10月(1个月) | A线城区(旧车站——新厂) | 7:25城区出发,3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10 | A线城区(新厂——旧车站) | 17:40出发,3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11 | B线城区(龙胤广场——新厂) | 7:25城区出发,2辆34座车型,8:10前抵达。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
12 | B线城区(新厂——龙胤广场) | 17:40出发,2辆34座车型。 | ①投入车辆:X台X座XX车辆用于白班....... | 是/否 |
甲方: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签定地点: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工业大道35号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基于对乙方保证其拥有全面履约的生产规模、设备、团队和经验的信赖,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目的是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运输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保证按时按约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的履约行为将对甲方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乙方得以在全面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前提下收取运输费。甲、乙双方各方充分理解和同意前述合同目的,并同意对彼此利益给予充分、及时的维护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运输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通勤车运输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就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路线、车型及每天运输安排等
运输路线、车型及每天运输安排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通勤运输服务需求表》。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第三条运输价格
1、 运输车辆类型、核载人数、登记日期、乘客险投保金额及运输价格
班次类型 | 车辆类型 | 车辆 核载人数 | 车辆 登记日期 | 乘客险 投保金额 | 单程不含税价(元/辆/次) | 增值税 税率(%) | 单程含税价 (元/辆/次) |
白天班 | |||||||
白天班 | |||||||
夜班 | |||||||
夜班 |
注:
(1)夜班计时时间段:当日23:00-次日02:30。
(2)合同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为结算基础,合同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1+适用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结算当期适用税率执行。
(3)每日运输车型、运输次数等以甲方实际所需为准,双方按实际运输车型、运输次数进行结算,最终实际结算金额=适用车型单程含税价格*该车型实际运行次数。
第四条运输费结算与支付、发票相关事宜
1、运输费用结算:按月结算,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运输服务,在月度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运输车型、车次及金额,核对清楚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税率3%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审核无误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2、乙方应保证开具发票的合法合规,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被税局处罚,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3、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认定、违约金金额、赔偿金金额、甲方应付金额等存在争议的,在所有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应付金额尚未确定,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一笔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直至双方就争议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如甲方对运输路线、车辆车型及数量、运行次数以及每天运输安排有调整的,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供调整后的准确的运输路线、车辆车型及数量、运行次数以及运输安排等信息,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车需要,及时配合甲方作出相应的调度和运力安排。
2、甲方乘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需刷卡乘车(甲方每车应指定一名甲方员工负责清查有无外单位人员搭车,乙方驾驶员配合监督),在指定的站点上、下车,并爱护车辆设备,遵守《崇左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和安全乘车秩序。
3、统一合理调度安排乙方车辆使用事宜。
4、乙方完成运输任务后应及时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5、乙方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乘坐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
6、乙方的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乘坐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员。
7、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内容涵盖本合同运输服务范围,且在合同期限内保持有效。
2、 乙方应具有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运营车辆及驾驶员。
3、 乙方聘请的驾驶人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持有相应车型驾驶资质证件3年以上、技术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态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态度恶劣、无职业道德(由甲方来评定)的驾驶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调换。
4、 乙方驾驶员在提供运输服务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3)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5、乙方用以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的要求;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3)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
若由于乙方提供车辆车况问题导致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不得将甲方乘车人员交给他人运输,不得甩客,不得敲诈,不得使用低于规定的类型等级的车辆承运。
7、乙方应为甲方乘车人员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8、乙方应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险(其中车上人员险按()万元/人缴纳)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性保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车辆各种手续及各类保险的复印件;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9、乙方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0、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车型、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招揽甲方人员外的旅客乘车。
1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如需临时调换须征得甲方同意。
12、乙方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乙方应妥善解决,提供换车服务,保障甲方需求,如给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不得将运输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14、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甲方乘车人员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甲方乘车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乙方有足够证明伤亡是甲方乘车人员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5、在运输过程中乘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乙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本合同所涉乙方驾驶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组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乙方应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并依法为驾驶员购买社保和保险,驾驶员的工资、社保、保险、加班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和工作安排,并确保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7、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在乘坐乙方接送员工车辆时的人身安全,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因乙方原因甲方人员在乘坐乙方接送员工交通车时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及乙方驾驶员应切实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车安全,对有关的安全事故承担处理责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罚款。
18、乙方车辆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甲方指定的发车地点,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接送时间、站点、路线、车型,安全、准点运行,改变行驶路线,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临时交通管制除外)。乙方提供车辆如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行驶时(不可抗力除外),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故障车辆并提供相同车型(或同档次)的车辆来保证运输需要。如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乙方需在20分钟之内解决或安排调配更换车辆,乙方更换车辆后发车应通知甲方,更换的车辆要在发车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接驳甲方员工。
19、乙方驾驶员应严格认真的检查交通车乘坐员工上车时是否刷卡,发现乘员不刷卡的一律拒绝乘车。乙方(驾驶员)根据天气情况或甲方联系人指示及时调节车内温度(冷风、暖风),确保运输车辆内温度适宜,保证甲方员工乘坐的舒适度。
20、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车前应确保每辆车辆的车况良好。若车辆临时有其它安排或者车况不好,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更换其它备用车辆。
21、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工资、保险费、住宿费、车辆保养费、开具发票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22、甲方员工向甲方领导投诉乙方服务质量时,乙方应认真对待、重视,并要在3日内处理完毕。
2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车辆路线、发班时间及车型,及时安排和调度车辆,满足甲方乘车需求。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原参与竞争性磋商缴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自动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或者乙方虽有违约情况但已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退履约保证金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车辆为公共运输工具,甲方员工乘坐时应遵守乘坐公共交通的相关规定,严禁甲方员工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品、管制刀具等上车,严禁在车内吸烟,发现甲方违反规定情况的,乙方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甲方员工乘车,因此造成车辆延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驾驶员(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安全生产事故或道路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和全部赔偿责任,一切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3、 乙方资质不符或在合同期限内丧失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乘客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性保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 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乙方不能在20分钟之内解决或更换车辆的,乙方需按25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发车或抵达终点站的,每迟延10分钟,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当次车运输费用的10%,当次迟延超过30分钟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该车次,另行委托第三方运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车次运输费用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差价损失及其他损失。如一个月内乙方车辆误点情况严重(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视为严重),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第三方违反道路法、其他违法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继续行驶的除外。
7、乙方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乘坐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因此导致延误的,乙方按本条第6点的约定承担延误的违约责任。经乙方更换后车辆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的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乘坐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因此导致延误的,乙方承担延误的违约责任。经乙方更换后驾驶员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在每个站点停留1分钟以上的,每违反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当次车运输费用的10%,此等情形累计出现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擅自将甲方乘车人员移交他人运输的,乙方应与实际运输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招揽甲方人员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视为乙方违约,此等情形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当次车运输费用的10%,此等情形累计出现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因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任务或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价格上涨等理由)提价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履行本合同的差价损失等。
14、本合同及附件所称甲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将本合同所涉运输业务转交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承包费等全部差价损失等),以及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的费用。
15、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的,甲方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责补足。
第九条安全消防责任
甲方厂区为重点防火区域,乙方驾驶员严禁携带火源进入厂区,需动火的情况要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 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消防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而出现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各方的送达方式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甲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
移动电话:【】,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乙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
移动电话:【】,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应当为邮政、顺丰等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条第1项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十二条其他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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