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批准实施。本项目采取公开邀请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按本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择优确定合格的成交人。

二、项目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分行社会化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

本项目需采购押运服务(含长途押运)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押运服务

需使用2辆运钞车。

2、长途押运

长途押运服务为普洱至省分行往返,按照实际发生押运趟数结算。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须提供书面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020年1月1日至今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

(4)截止投标时间前3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查询法定代表人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须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8、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

(二)专用条款

1、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当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包含守护、武装押运,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钞车、武装押运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项目服务地能够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服务;

2、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武装押运人员须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列》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必须持有公务用枪持枪证,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②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守护押运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凭;品行良好,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电子或纸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经公安部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运钞车至少2辆,运钞车应安装完善的监控及定位系统,应符合公安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技术要求(如为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运钞车检验报告;如为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运钞车检验报告);

4、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5个且合同金额在7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武装押运)。(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合作协议,业绩证明须明示项目主要特征,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范围、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如特征不明确则需提供业主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有建立健全符合守护押运服务要求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枪支(弹药)保管库(室、柜)及其安全防范设施,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安全保卫部有关公务用枪管理的规定.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采取现场或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现场报名: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15号主楼7楼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财务管理部采购管理团队。

邮件报名:shjcjzcg_yn@bank-of-china.com(邮件请注明来意并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此为获取采购邀请文件的唯一途径。

(二)不提供邮寄采购邀请文件服务。

五、 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应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二)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并召开磋商会议。

(四)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15号主楼7楼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财务管理部采购管理团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114.67.203.23/ynweb/)”、《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标签: 押运服务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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