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医院简介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创建于1971年6月26日,现有2个院区运行,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二批试点项目。
医院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232张,实际开放床位1998张。医院现有职工2650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76名,博士生导师36名,硕士生导师188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7名。医院拥有射波刀、脑磁图、PET/CT、3.0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等高端医疗设备。
医院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肿瘤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非中医机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现有省级医学重点学科7个。医院开展多项国内、省内先进技术,如金字塔尖大脑半球切除术、术中昏迷促醒、脑干出血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神经介入治疗脑烟雾综合征、单髁置换、肠道微生态诊疗、弓部动脉腔内重建手术、腹主动脉内脏分支腔内重建手术等。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国家级住培的专业基地12个。医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6项,发表SCI论文490余篇。
近年来,医院秉承“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精神,坚持“规模要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发展思路,服务广大患者。医院先后荣获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医院获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医院”,连续三年在河北省医改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入A序列。
二、专业基地简介
医院自2015年以来一直作为协同单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成为第三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精神科、神经内科、急诊科、麻醉科、神经外科、骨科、皮肤科共十二个国家级住培专业基地。已开展的住培工作得到了省内专家的高度认可,多次在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中名列前茅。
医院具体各专业基地简介详见附件3。
三、规培政策
在我院规培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1、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已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2、质量保障措施
(1)医院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落实住培学员管床数、住培专业技能操作等教学指标,定期检查住培医师登记手册、住培平台的有关内容记录情况,检查住培医师对所布置的工作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住培医师的专业理论、技能的学习。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双导师制”,即住培医师来院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一名“责任导师”,全程负责督导其3年的轮转培训;进入科室轮转时科室为其另外安排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其在本科室期间的培训。所有师资经遴选和培训后任用,医院定期开展教学管理部门和学员对带教师资的评价和反馈。
(3)以教学查房为抓手,组建教学督导组定期指导科室规范开展教学活动。各基地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技能培训和实践计划,每月使用技能中心或利用临床教学资源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大纲要求完成相应实践培训。
(4)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学督导专家-教学骨干-技能培训核心团队-年轻教师的教学梯队,以临床岗位胜任力为导向,打造分层培训的课程体系。
(5)实施学生月考制度和考前针对性培训,考试成绩纳入每月考评,执业医师、住培结业考试前进行强化专项培训、模拟考试,持续提高相关考试成绩。
(6)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并且注册到本院的学员,通过信息系统开通HIS工号和相应管理权限。
3、社会保障
对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36个月)我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及住房公积金。
社会学员的“五险一金”由医院统一缴纳,其中单位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缴费比例由学员个人承担。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本单位学员按照医院人事有关规定缴纳。
4、生活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我基地提供以下补助:
(1)根据培训出勤考核情况发放生活补助,考勤全勤者社会学员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本单位培训学员每人每月工资、奖金及生活补助合计不低于3000元。
(2)奖励性绩效
社会学员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根据出勤等综合考核情况,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本单位学员按照医院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发放绩效。
①在院培训第1年,从来院培训报到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平均每人发放600元奖励性绩效;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后,平均每人发放1000元奖励性绩效;
②在院培训第2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年度考核合格者,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性绩效增加至平均每人1500元;
③在院培训第3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到本院,年度考核合格者,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性绩效增加至平均每人2000元。
(3)在培训科室值夜班者,按标准计入绩效考核,不再单独发放夜班费。
(4)统一办理医院职工就餐卡,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就餐待遇,餐费自理。
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补助。
5、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非本单位的全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学员,符合考勤管理规定者,在非紧缺专业学员基础上增加补助待遇,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每人每月增加200元,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其中全科专业优惠政策根据省里有关政策及时进行调整。本单位学员不享受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5.4万元 至 6.9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6万元 至 6.8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6.6万元 至7.4万元;
外单位委培学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5.4万元 至6.9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6万元 至 6.8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6.6万元 至 7.4万元;
6、住宿情况
规培三年学习期间,根据培训出勤考核情况发放租房补助,考勤全勤者每人每月给予租房补助500元。
7、优质生源及评优奖励
为鼓励优质生源报考我院,通过招生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来院报到开展培训后,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1)优质生源奖励:
①随着医院外科迅速发展、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本年度报考我院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专业的考生,招生考核综合成绩70分及以上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②本年度我院住培招生考核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③鼓励考研未录取但成绩优秀的学员报考住培。
2022年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300分以上者,根据考研分数给予相应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300-309分,一次性奖励2000元;
310-319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
320-329分,一次性奖励4000元;
33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
(2)根据年度考核、日常考评等综合情况,每学年评选10%的优秀学员,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性绩效。
8、管理政策
(1)在院规培学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制度。
(2)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学员,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培训过程中,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学员,一经查实,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4)轮转期间,基地考核不合格补考一次仍未通过的学员,不得进入下一轮转科室并停发奖励性绩效直至考核合格。
(5)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的学员,经核实后,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6)未按规培教学大纲要求轮转的学员,经核实后,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
(7)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事假、病假按医院《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停发补助及奖励性绩效,请假时间达到或超出卫健委要求者,根据相关政策顺延培训或延迟考核。
(8)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够胜任培训学习工作任务者,依据每月考评减少生活补助或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终止培训。
(9)培训满3年未结业人员,按期结束在基地的培训,符合结业报考资质者由培训基地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结业考试,具体要求以上级部门的通知为准。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类别 | 专业基地 | 总招生计划 | 第一阶段计划 | 合计 |
紧缺专业 | 全科医学 | 15 | 12 | 35 |
妇产科 | 2 | 2 | ||
儿科 | 1 | 1 | ||
精神科 | 8 | 8 | ||
麻醉科 | 7 | 5 | ||
急诊 | 2 | 2 | ||
非紧缺专业 | 内科 | 13 | 8 | 35 |
外科 | 10 | 7 | ||
神经内科 | 6 | 4 | ||
神经外科 | 2 | 2 | ||
骨科 | 2 | 2 | ||
皮肤科 | 2 | 2 | ||
总计 | 55 | 70 |
五、招收对象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5.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6.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六、招收范围
1.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2.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5.优先招收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七、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
招收已在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0:00时至5月30日24:00时(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第二阶段:
招收 2023 年毕业到岗工作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我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未能在第一阶段报名的已在我省工作的医师。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00:00时至6月16日24:00时( 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网址: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于5月25日零时开放招录系统,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中3个专业报名);
(2)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3)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4)进入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1)第一阶段:2023年5月31日(周三)
下午14:30-17:30。
(2)第二阶段:2023年6月18日(周日)
上午9:00-11:00。
2.材料:现场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1),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3.现场审核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尚勤楼411室。
(三)考核及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理论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及面试,安排现场考核。
1.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及地点:
(1)理论考核:2023年6月1日(周四)10:00—11:3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尚勤楼1层11教室
(2)技能考核:2023年6月1日(周四)14:30—18:3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尚勤楼5层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及地点:
(1)理论考核:2023年6月18日(周日)14:00—15:3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尚勤楼1层11教室
(2)技能考核:2023年6月18日(周日)15:40—17:4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尚勤楼5层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3、录取:按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根据笔试和临床能力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四)公示报到
1、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2、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新招生培训对象于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将培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实际招生情况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2、以上通知如有变动,请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最终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QQ群:*********
招生咨询电话:0311-********
医院网址:http://www.jyyy.com.cn
电子信箱:ydyyjwc@163.com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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