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需求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3年4月23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71.9868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71.9868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服务内容:

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等)

4

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75日内竣工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655号)

6

项目实施范围

拆除工程、装修工程等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服务中心

验收部门:服务中心

8

采购意向公开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20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

企业

?本项目(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655号;项目联系人:刘继红;联系方式:0435-*******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强政治机关、走好第一方阵”的目标要求,立足通化“红色之城”的历史定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红色领航 税润山城”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以“新、活、实”为特点,整合优化党建资源,创新建设形式载体,积极搭建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党员实训平台,实现党建活动精细化、智能化、系统化、多元化和实体化,打造一个集教育、服务、展示、互动于一体的党建活动中心,成为通化税务党建“新地标”。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党建活动中心棚、地、墙、拆除工程,地面制作工程,墙面制作工程,天花吊顶工程,电路工程,广告工程,监控工程,LED弱电工程等。

二、投标/响应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合格投标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执照齐全有效(如果“三证合一”,只需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核通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7.提供2022年6月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8.近三年(2020年-2022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否则招标人有权确认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单方解除签订的所有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

1、项目编号: JLGH-2023-022;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地点: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655号;

5、招标控制价格:71.9868万元;

6、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党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7、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内竣工;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四、项目实施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施工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施工过程要科学规划管理,注重节能环保,减少污染、节约能源。

五、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同时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聘请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的把关,对施工工艺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要求

项目归档完成: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招标情况报告、招标代理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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