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WXLX202305005-X01)

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WXLX202305005-X01)


[0]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LX*********项目名称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WXLX*********-X01;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5月31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15-21号中萃北地块项目内部提升工程 梁行审投备[2023]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梁溪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内
2.1.2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2.88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装工程、配饰工程、设备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7:30
2.1.5其他:(1)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多把CA锁,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限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设计内容:本项目建筑平面布局梳理,建筑外立面优化建议,室内装修(包括不限于酒店公共区、酒店客房区)、暖通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及室外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设计工作,并包含品牌顾问、机电顾问、消防顾问、音视声顾问、厨洗顾问、景观顾问、标识顾问、室外标识顾问、艺术品顾问、及灯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内装修施工图和二次机电施工图)、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及验收、归档工作、设计管理(对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及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协调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等。但室外景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强电、弱电、智能化、二次给排水、场外样板间的建设及装修、室外道路及广场、室外景观园林、土石方、室外雨污水管、海绵等相关配套工程;(3)采购部分内容: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4)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效果把控和成本控制,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全权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合同签订日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在本企业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在本企业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合同签订日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在本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5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5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2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 17:00 时至2023年05月3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6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梁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不见面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梁溪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5-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郑工
联系人:
雷敏、顾晶晶
电话:
0510-********
电话:
0510-********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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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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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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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评标办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标签: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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