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西路南2号仓储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西路南2号仓储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4: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新开口镇/卷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西路南2号仓储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664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原租户许亚东如未能竞得标的,受让方对配套设施的使用需与原承租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原租户许亚东须于本次竞价结束后30天内将地上物清除,恢复土地原貌。承租期结束后,承租方30天内自行清除地上物,恢复土地原貌,交还村委会,若未按期清除,建筑等地上物归村委会所有。 2.底价每年6640元,阶梯竞标价600元。由标的底价上投,每次上涨为600元整数倍。 3.成交后支付3年租赁费,另支付1年7个月租金作为风险押金,风险押金可作为剩余期限租赁费;逾期不交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出租,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为保障顺利竞价,竞价人需缴纳*****元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未竞得人。 6.承租期内不允许私搭建筑物,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违者后果自负。 7.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征地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造成的损失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8.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所需服务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9.纠纷处理办法,由双方协商或者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6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50000*****7077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