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弱电安装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R-GC-23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弱电安装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717149万元,招标人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弱电安装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弱电安装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
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
项日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
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
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
至2536377569qq.com邮箱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贵任公司咸丰分公司办公室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81-1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0718-679999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18-6799929
电子邮件:/
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题贵人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