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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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

(一)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毕业生。

(二)企业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新招录的员工指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宁东基地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

注:以上企业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或主要服务对象在宁东基地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新招录员工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且备案时间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一致);

5.社保缴纳证明(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缴纳时间截止2023年7月中旬)

6.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截止2023年7月中旬)。

(二)新招录员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近6个月社保流水(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缴纳时间截止2023年7月中旬)。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备案时间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一致)。

5.近6个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截止2023年7月中旬)。

(三)用人单位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提交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二)受理审核。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请会议研究。

(三)审定公示。经研究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宁东基地官网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如实申报,如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责任。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宁东基地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新招录员工补贴不重复享受;新招录员工在宁东基地企业间流动,已享受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盛超,0951-*******

马梦飞,182*****760


附件:

附件1: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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