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业务用房、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业务用房、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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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路政执法支队办公业务用房、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阿拉善路政执法支队办公业务用房、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经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路政执法支队办公业务用房、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AM-2015-JS-101
2、招标内容及规模:阿拉善路政执法支队办公业务用房、巴彦浩特收费所、巴润别立收费所、长流水收费所、监控中心办公楼进行维修,包括:下水管道疏通、门窗更换、餐厅及卫生间的修缮等。
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阿拉善路政执法支队办公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第二标段:高速路收费站及监控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
4、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5、建设地点:阿拉善盟。
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总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检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施工企业须出具外进施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
3、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企业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供审查(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企业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以下三个账号均可)。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保证金收款收据(以到帐时间为准)作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1)账户名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50*****0891 行号:********59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
(2)账户名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54*****0187 行号:********30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土尔扈特支行
(3)账户名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0 行号:********0181
开户银行: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土尔扈特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1日17:30分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中标后,拟派的建造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立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138*****672 18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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