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交易公告

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交易公告

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29 15: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东棘坨镇/东白庄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村民委员会 企业性质
地址 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郑海涛
项目周期 1年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其他民政补贴 资金来源 其他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代运营项目
挂牌价格 ******.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面向宁河区有“餐饮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养老服务”资质的家政服务公司
其他描述 1、日照中心承包方负责每月工作日用餐:每天午餐。 2、如遇老年人无法到日照中心用餐,承包方工作人员负责送餐入户。 3、日照中心承包方提供用餐服务的每餐标准:每餐每道菜内肉类(包含猪、鸡、牛、羊)每人定额不少于75g;鱼类:要求种类尽量丰富且每周不重复,鲅鱼每餐每人1条,带鱼每餐每人不少于150g;蛋类:每人每餐每菜不少于70g;主食:要求供应量需要用餐人员吃饱。运营期间每周需提前三天拟好食谱送至村委会审核。若村委会对食谱存在意见,需及时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4、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低偿服务收费取得的收入,除食品类原材料采购支出外,原则上在上述文件要求的支出范围内使用。 5、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获取的财政建设补贴,应用于完善中心设施建设,不得做其他用途。 6、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要建立专账,明确记载各项收支情况;村委会有权每月对账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7、日照中心承包方每月制定4次适合老人的活动,活动面向全村60周岁及以上人群。活动内容包括心理讲座、健康讲座、幸福观影、爱心理发、免费体检等,需每月向村委会提供活动记录、活动佐证。 8、日照中心承包方为老年人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提供无公害“幸福菜” 9、承包方负责承担老年日照用餐中心运营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以及后期工程产生的费用等。 10、村委会每月对日照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评判,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但不限于日照中心内装修、装饰、各种设施的维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进行维修。合同到期后,承包方若将设施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原价赔偿。合同终止后老年日照用餐中心内物品全部归村委会所有。 11、村委会按月支付承包费用,每月20日前支付承包费用。如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或承包方自身等原因暂停营业期间村委会不支付承包费,承包方可与村委会协商延期,承包费的给付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招标完成后运营期间,用餐人员每月1日前缴纳餐费70元/人/月,由承包方自行收取。 12、如遇老人在日照中心出现跌倒、突发疾病等意外,承包方及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辅助老人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不负责其他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村内7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日照中心就餐服务(村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龄限制进行调整),承包方需要保证就餐人员的用餐权利,低于5人用餐时,村委会与承包方终止合同。 14、每餐餐食以老年人容易消化的菜品为主,芹菜、葱头等不容易咀嚼类蔬菜必须先焯水,再进行下一步烹饪,村委会对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不定期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承包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上级相关单位要求整改,承包方与村委会协商后进行整改。若承包方停上配餐服务,需与村委会进行协调征得村委会同意,若时间超过7天,自整改结束后承包期限向后顺延,直至服务期满12个月。 15、承包方负责督促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打扫干净日照中心活动室、棋牌室、厨房、餐厅、广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且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干净。如出现因就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6、运营费用由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如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停拨此项款项时,合同自行终止。 17、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18、此项目一旦产生鉴证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1*****040012*****000*****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标签: 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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