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检测设备(15A2304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2015年检测设备(15A2304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15A2304第二部分) | ||||||||||||
项目编号: | 0611-BZ150*****0544A-2 | ||||||||||||
采购计划编号: | 15A2304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经销资格的证明文件;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仪器都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 点、方式、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 件售价 |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9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5年10月16日 09:3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10月16日 10: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16日10:00 | ||||||||||||
开标地址: |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计量质量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 ||||||||||||
联系人: | 秦键、潘毅 | ||||||||||||
电话: | (02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 ||||||||||||
联系人: | 袁新梁、周媛媛 | ||||||||||||
电话: | (023)********、******** | ||||||||||||
传真: | (023) ******** | ||||||||||||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 (023) ******** | ||||||||||||
采购内容: |
|
标签: 年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