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烷招标公告

丙烷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丙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丙烷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服务期限1年,中选供应商1家。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规格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KG

产品要求

1

丙烷

公斤

KG

8.27

能提供相关资质,由专业车辆进行配送,成分丙烷96%,其他4%-5%,25KG钢瓶装,瓶体必须干净整洁禁止有碰撞和沾染油污情况,瓶体要求防漏阀完整,瓶帽必须完整,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存放或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按照要求每日由专业人员准时完成配送,符合行业的安全标准,丙烷执行标准为GB/T*****-2003。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价格:竞价人根据上表《产品规格、数量及最高限价清单》中列出的各项“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报出对全部商品的统一折扣(即:折扣率),按照协议价格进行定点采购供货,实际采购时,以采购人通知中所载明商品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为准。

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限价含税单价*97.5%。

竞价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且折扣率超出100%的竞价将为无效竞价;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交货时间

服务期限

1

丙烷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库房(注: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采购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按日交付(具体时间根据需求单位要求为准)

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供应商须具有(1)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2)有效的液化石油气、丙烷充装资质;(3)具备燃气道路运输、配送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有效资质。

(注意:须提供相关资质扫描件并盖公章)

2.8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0号177栋

邮编:******

联系人:李健军 024-********

EMAIL: lijianjun_a@csair.com

5.2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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