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本级中心】北湖路片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设计(JZSJ-202305FJ-034001001)招标公告
【荆州市本级中心】北湖路片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设计(JZSJ-202305FJ-034001001)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5-29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北湖路片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审批【2022】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起白云路,西至武德路,南起北京路,北至江津。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湖北省级“美丽街区”示范片区标准创建。整修街区范围内道路、地面,建设系统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一个环卫工人休息室、一座公安城管执法岗屋、便民停车场、停车位、信息管理平台等,拆除街区内违章建筑(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批、报审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28。其中:/。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后续服务: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一项公共服务类建筑设计业绩或城区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设计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属于有效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设计内容和规模,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提供(2019、2020、2021年度或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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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9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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