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辽宁省交投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2019]13号)、《运营公司招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辽高运营计〔2019〕34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共包含四个子项目,分别为隧道照明系统改造、通信系统接入层改造项目、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收费系统设备更新改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 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 4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183天(计划服务周期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各分项目计划服务周期如下:

  (1)隧道照明系统改造2023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试运行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通信系统接入层改造项目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试运行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3)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2023年7月1日-2023年11月30日,试运行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收费系统设备更新改造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试运行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1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 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 29 日至2023年06月 05 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

  (2)如授权代理人获取,则还须提供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彩色影印件将装订入存档资料。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号:061*****0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高速机电系统设备设施)。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6月 19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森艳

  电 话:024-********/********

  邮 箱:wsy_lnhongji@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机电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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