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组团纬十路、纬十一路、东仓路等项目400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张庄组团纬十路、纬十一路、东仓路等项目400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张庄组团纬十路、纬十一路、东仓路等项目400KVA正式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庄组团纬十路、纬十一路、东仓路等项目400KVA正式用电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张庄境内。

3、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4、招标范围:张庄组团纬十路、纬十一路、东仓路等项目400KVA正式用电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从东晖锦园东北角10KV环网柜电源接入,在政通与东仓路交界处增设一座400KVA美式专变,及从专变送电至在建道路路灯电源控制箱,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18:00前(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楼6011室)。

3、联系电话:180*****628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张庄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

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0*****628

2023.5.29

标签: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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