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工会委员会采购2023年五一端午职工慰问品的公告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工会委员会采购2023年五一端午职工慰问品的公告

  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工〔2022〕18号)、《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院工〔2020〕1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泉州市儿童医院企业号公开实名制投票的方式,得票最高者作为最终的供应商。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以下是本次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2023年五一端午职工慰问品。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须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是500平方大中型连锁超市或者3家及3家以上连锁超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形式: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领取券,采购人向工会会员发放,最终由工会会员(持券人)领取。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 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中标人若向持券人销售采购范围以外物品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采购金额及数量

  本次采购慰问品每份金额300RMB(含税),共约1379份(采购份数以会员数预估,结算以实际发出的份数为准。)

  六、领取券有效期

  领取券的有效期应不少于三个月。

  七、结算方式

  中标人应作好货品领取签名记录、票据凭证汇总等工作。全部货品领取完毕后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报告交付采购人。交付完成后三个月付款。

  八、其他事先

  中标人发生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采购人遇国家及各级相关管理部门政策调整、相关规定通知,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事宜发生变更或无法执行时。

  2、采购人遇相关政策或要求变动,需要调整采购需求时,若与中标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

  3、中标人的产品、或生产经营活动等违反相关规定,或被相关部门曝光(或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或被相关部门取缔或终止的(含暂停营业);中标人无法合法持续生产经营,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无法获得生产经营许可或相关审批,无法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认为中标人相关情形已不适宜继续提供相关服务。

  4、中标人超范围经营;或销售有毒有害、不健康产品,法律、相关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中标人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中标人安全、卫生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发生食物中毒、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中标人增加限制性条款、约束性条件,推诿、拒绝、设置障碍,经营活动不规范,被相关部门批评或曝光,情节恶劣、或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

  6、中标人将项目全部或其中部分转让、转包、分包、转借、联营、合作或以任何形式引入第三方。

  7、中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与约定,或发生本文件禁止、限制的行为,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的。

  8、职工质疑投诉反映强烈,违背工会会员慰问目的,中标人不再适合继续服务的。

  9、中标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十、报名方式

  1、报名提供:报名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及资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采购五一端午职工慰问品报价单》(附件需密封)、投标人商品价格清单。

  2、联系人:小柯059*****8963(133*****936)。

  3、报名地点:泉州市儿童医院1号门警务室。

  4、报名日期: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5日(上班时间)。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05月29日

附件:(需密封)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采购五一端午职工慰问品报价单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领取券金额_____RMB(含税、配送费等;必须大于323RMB)

注:领取券领取的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

三、领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领取方式以下三个选择一个:A门店领取 B门店领取+送货到家

四、领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是门店领取,请填写门店地址

五、另附投标人商品价格清单。

单位(盖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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