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广安兴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采购。
2.招选编号:GXWL********。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具体地点以竞价邀请人要求为准。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服务期限:供货、安装、调试期15天,售后服务及质保期2年。
6.服务范围:由中选单位负责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竞价邀请人完成设备安装选址工作,调试完成后须达到竞价邀请人要求的喷灌效果,售后服务及质保2年。
7.最高控制价:¥******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零柒佰捌拾肆元整)。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且供应商或代理商现无诉讼案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7.竞价申请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的制造(采购)、包装、装车、运输费、安装以及所需零件费、保险费、差旅费、售后服务费、质保费、项目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营业执照包含给供水设备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其中一项的)。
2.竞价申请人拟提供增压设备的生产商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强制性安全要求。
3.竞价申请人拟提供给水设备须具有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竞价申请人所提供的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一体化智慧泵房)须符合或优于T/CECS*****—2022《二次供水一体化智慧泵房》相关要求,须具备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一体化智慧泵房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注意:上述资格、证明、检测等文件复印件须在报名、竞价及设备进场验收时进行核查。
三、竞价文件的取得
(一)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到2023年6月1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709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络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拟提供增压设备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拟提供给水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一体化智慧泵房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https://tnwx0546p7.jiandaoyun.com/f/627*****5085ec0008cc95b4?ext=%E6%80%BB%E9%83%A8%E7%BB%8F%E6%B5%8E%E4%BE%9B%E6%B0%B4%E7%B3%BB%E7%BB%9F),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
2.竞价申请人须在竞价会议开始前将竞价申请文件和报名资料文件原件提交至我公司工作人员。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1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3年6月1日18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广安兴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
收款账号:510*****864*********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竞价申请人报名后未按时参加竞价导致无法评选的。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开标,符合条件的单位中报价最低价者中选,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通过两轮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第一轮根据竞价申请人签到顺序抽签确定第二轮的摇号顺序,第二轮抽取号码由大到小依次确定第一至第三中选候选人;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竞价采购流标。
六、结算及支付方式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可采取现金缴纳,也可采用履约保函担保。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设计款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甲方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支付方式
(1)竞价邀请人凭中选单位开具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支付货款,否则竞价邀请人有权拒绝支付价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产值70%。
(3)经区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至完成产值的97%。
(4)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2年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且无扣款情况下退还。
七、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价申请人在2023年6月2日9时30分00秒前到场提交竞价申请文件。
2.竞价会议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申请文件,竞价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九、竞价需提交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文件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
2.《广安市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总部经济两侧)户外集成供水增压系统(智能一体化泵房)公开竞价采购申请文件》(由竞价申请人提前填报签字盖章并密封)。
十、报价表由竞价申请人现场提交。
十一、联系方式
竞价邀请人:广安兴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709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1*****018
十二、其他
1.我公司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分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兴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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