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机动车查验中心建设项目比选邀请书

龙山县机动车查验中心建设项目比选邀请书

致:龙山县增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舒捷建设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龙山县机动车查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23]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建设单位为龙山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机动车查验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市民之家北侧。

2.3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34.56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车辆检测区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10比选控制价上限:*******元。被邀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及服务内容自行确定优惠浮度后自主报价,报价将是我方比选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2.11报价方式: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工程最终结算是以财评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12其它要求:

1)材料价格不调差;

2)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执行中标单位报价的下浮率为审计结算单价依据;

3)变更方式:

确需变更的,需提前报甲方审核批准后,中标单位方能组织施工。

漏项(错项)及变更事宜按招标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后进行计价;招标单价中没有的价格,按结算审计单位审计价执行。

4)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费等费用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6月1日17时30分前,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经开区阳光酒店B栋718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龙山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6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华塘商居城18栋城投集团26楼

联系人:覃雅兴;

电话:136*****631

招标代理公司: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首市经开区阳光酒店B栋718室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182*****6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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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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