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山大道维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银山大道维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通城县银山大道维修(公路)工程已由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编号:TCGGZY********-34,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二、招标代理单位: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通城县银山大道维修(公路)工程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新塔大桥至宝塔大道接口,全长2660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沥清砼路面。
2、工程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80日历天
6、总投资额:约260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五大员”岗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其中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2012年9月至今)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7、近五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试验室资质。
9、该工程综合拌和场临时设施费已计入栏标价,投标人不得另行报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11、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湖北省住建厅办理的备案手续。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投标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经年检合格的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止,每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及获取资料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银山广场旁边楼)。
(4)购买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费用:每套售价800元。
(5)法定代表人须现场签署有关承诺。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银山广场旁边楼)。
招标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盖章):
联系人: 胡向阳
电 话:189*****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黎工
电 话:139*****808
2015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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