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业务统一采购项目(2023年1月-2024年6月)(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编号:442000-2023-01572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业务统一采购项目(2023年1月-2024年6月)(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编号:442000-2023-01572

项目概况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业务统一采购项目(2023年1月-2024年6月)(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6-04A-2023-D-E*****

项目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业务统一采购项目(2023年1月-2024年6月)(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6,4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源污染控制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6,4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移动源污染控制监测1(项)详见采购文件2,106,4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源污染控制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源污染控制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载明的计量认证项目类别或检测对象应包含空气和废气、油气回收、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提供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载明计量认证项目类别或检测对象包含空气和废气、油气回收、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 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文辉、沈银玲、纪玩波、冯锦彬、梁令凝、黄斯斯、陈晓婷

电话: 0760-********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5月29日


标签: 委托监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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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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